Thursday, 11 September 2014

《好朋友。老朋友》


好朋友,是很好的朋友。 (==”说了等于没说)
老朋友,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 (还好没说是很老的朋友)
好朋友未必是老朋友,老朋友未必是好朋友。(是绕口令吗?)
很聊得来的未必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认识了很久的未必又能聊得来。


我很庆幸,在我生命中还有蛮多“好+老”的朋友。
姑且让我在这里称他们为,“好老朋友”。


说起这群好老朋友的出现,可就要倒退回小学和中学的时间点。


小学,
那段令人可笑或可爱的成长史。
感觉记忆模糊,却又好像记得些什么。
追逐、嬉戏、抄功课、罚站,身边总是有着谁的。
然后是我第一次和“分离”这个动词有了更近一步的了解。当时朋友们的毕业册,我写满了好多“自以为很酷但根本不懂是什么”的“金玉良言”。
但其实说真的,我很享受那年的毕业旅行。
接着,时间这把残忍的刀刃就在我还没来得及锐变前,毫不留情地把时间点切割到我的下一站:中学。


中学,
青涩的我们,无知的我们,自以为的我们。
白衣青裤的追逐声和蓝色连身裙的羞涩笑声,仿佛还在我耳边回荡着。
然后不知不觉,一群男生会互相称兄道弟,时常结伴而行;女生也不甘示弱,“老婆、姐妹”等的称号诞生后,伴随的是牵手上厕所的日子。
友情的力量,慢慢地在我们心中留下不知名的烙印。殊不知,这股力量将扎根在我们内心的某个角落。
而面对爱情的憧憬,也像朵刚盛开的花儿般,小心翼翼却也百般雀跃。
我、你、她、我们、大家的故事,也就此展开,开启了那段回不去的旅程。


如今,大家也都各奔东西,为着自己的将来打拼、努力。偶尔的小聚会,总能唤起我们心中那长不大的小孩,给平日武装的躯壳一点点喘息的机会。平常不怎么联络的我们,貌似感情疏远。但只要平坐在一块儿,便像回到了最初的我们一样,无所不谈。时而谈谈从前,那些幼稚透顶的成年往事或哪些只属于我们的尴尬画面;时而谈谈现在,大家在地球各端过着的生活琐事;时而谈谈未来,编画着充满未知数的人生蓝图。


九把刀的经典名句:青春是一场大雨。即使感冒了,也盼望回头再淋一次。


青春,那列单程火车,搭上后就再也没有回头路。路途中,有欢笑有泪水,有苦涩有甘甜。但我很庆幸,这趟旅程中有你们的足迹,让我的青春比《那些年》还精彩、比《逃学威龙》还风光、比《不能说的秘密》还充满回忆。
常人说:知音难寻。我说:好老朋友更难寻。


我们下回再见,好老朋友。(有空记得找我出来喝茶哦)

致:我所有的好老朋友们



三猫酷 笔




Tuesday, 12 August 2014

《怪人》

怪人,顾名思义,奇怪的人。


‘怪’,通常带有奇怪、怪异的意思;而‘人’,当然是指每个拥有耳眼鼻嘴双脚双手,步行在地面上的大家。


提到怪人,可能大家脑海里浮现的是绿巨人、X战警、或是史瑞克这类怪怪的电影角色。可是,我今天的主题并不是要讨论这些电影角色,而是那些活在我们生活中,实实在在的‘怪人’。


一个凡事都喜欢独来独往的人,一个总是要坐到班上最前方的人,一个凡事都不肯妥协的人,一个容易发脾气的人,等等。。。。。。。


以上这些常被比喻为‘怪人’的人,想必大家应该多多少少都有遇过吧。仔细想想,这些’怪人‘大多都好像随着我们年龄的成长,出没的机率也越来越高。小学时期,怪人鲜少可见;中学时期,怪人隐约可见;大学时期,怪人经常可见;社会时期,怪人处处可见!!


究竟是为什么怪人在我们越长越大的同时,出现的频率就越来越高呢?我个人对这事的看法是:怪人之所以会被称作怪人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举止上有着和常人不一般的偏差。而这些行为举止上的偏差在小时候可能会成为同年龄玩伴们排斥的原因之一,所以在小时候大家都尽量保持于常人所为,尽可能让自己不被玩伴们排斥。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慢慢地大家都变得更成熟更有自己的想法了,这时候大家都清楚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在明白自己人生的目标后,他们一心一意朝着目标迈进,而怪或不怪或许已经不是他们思绪范围内的顾虑了。举个例子:立志要考到好成绩的小花成天捧着书,不管吃喝拉撒。或许在别人眼中这行为早已被列入“怪人”行列里,但小花心里清楚地知道这行为背后的意义。


又或者,怪人其实根本不存在,存在的只是我们标签别人的怪异眼光。凡事我们觉得不通俗,不平常的人事物,都被我们标签为‘怪’。一匹骏马在一群驴子中奔驰,显现出了马的威武;一匹骏马在一群猴子中奔驰,却被标签成了‘怪’。 一杯乌黑黑的饮料可能令人反感,但如果饮料上贴有‘可口可乐’的标签,你肯定就会对此改观。


怪或不怪,差别可能就在于我们怎么看待。


或多或少,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一小部分的生活在别人眼里被列为‘怪’,但这也成了我们彼此的特别之处。


我呢,是个会在夜深人静时乱写一些怪怪的文章的‘怪人’。


那你,又是怎么样的‘怪人’呢?

三猫酷   笔





Saturday, 31 May 2014

《第几个一百天》


            来到manipal应该也有一年了吧?

那应该是我在这里呆的第3.65个一百天。这3.65个一百天里,发生了好多好多事。如果要我都一一叙述的话,那这本杂志应该会和你书架里的人体解剖学课本一样厚吧。

我的记性一向来都不是那么的好,所以脑袋通常只装得下那些印象比较深刻的事物。还记得当初决定踏上这条不归路时,远赴印度求学,心中难免会有些交杂的心情。一方面是担心来到这里后会不适应这里的环境,另一方面又期待着我的大学生活到底会长什么样子,这种矛盾的心情想必各位读者应该都体验过吧。最后,我也和大家一样,坐了不知道多少个小时的飞机,等了不知道多少个小时的航班,来到了这个鸟不生蛋的城市。

拿破仑第一次踏上美国新大陆时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答:美国话。

我第一次踏上manipal的尘土时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答:忘了,但应该不会是什么好话。

毕竟在经历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高难度飘移驾驶技术后,我想就连圣人也应该会忍不住抱怨几句吧,何况我们是正统的马来西亚人。空气中的尘埃、死缠烂打的行乞手法、汽笛演奏的交响曲以及那充满凌乱美的交通系统,让我对这陌生的城市有了更深一层的隔膜。我告诉自己,反正不过是在这里两年罢了,最多不就是天天躲在房间里当个标准宅男。

但是,当我看到我的宿舍时,脑海顿时闪出了5个字:坚牢咩?!最后两个字你们就自己去想象是什么吧。(没有错,我的宿舍是RT hostel)在这里和大家讲解一番,RT hostel是传说中manipal最古老的宿舍,陈旧的建筑风格散发出一股原始的气息。原始的宿舍,当然就得有原始的生活。所以在这里没有热水,没有冷气,更不用想会有多华丽的装潢,宿舍里的学生们都过着靠打猎为生的日子。(有点太夸张了吧)不止如此,永远清理不完的灰尘以及五彩缤纷的昆虫也是这间宿舍的常客。总而言之,我想要传达的信息就是,这个宿舍里暗藏着许多武林高人,因为如果毅力不够坚定,长期定居在这样一个恶劣的环境下,应该难免会造成些许精神上的创伤吧。 就这样,我在这个考验人类极限的宿舍里度过了我第一年的大学生涯。

其实,说句老实话,这里也不是什么都很差。

举个例子,我最喜欢这里的简讯收费法。凡是airtel用户,在你传了3封简讯后,你一天就会有100封免费简讯,这种优惠在马来西亚应该不可能出现。还有就是这里多数的讲师我不得不给他们打个90分,因为他们对于学生的提问或难题,通常都会给以耐心的指导。有者还会给学生他们的联络号码或是在facebook开个小组让学生们的提问都能得到解答。这在马来西亚都是很罕见的现象。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多数人都以为来了印度和印度人接触多了人也会变黑,所以每次假期回到马来西亚亲朋戚友都会问我:“诶,怎么没有变黑阿?”(我实在是不明白这是哪门子的常识,难道肤色会像传染病一样四处散播吗?)所以每次我的回答都是一阵苦笑后,然后答道:“变黑倒是没有,变瘦就是真的。”可能是印度食物不合胃口的关系吧。

张小娴的小说《思念里的流浪狗》里说过,“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人会瘦,因为他思念别人”。

可能这也是我变瘦的原因之一吧。

思念,是人们对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一种心灵上的寄托。

在这里呆了这么久,说没有想过家是骗人的。想家的时候,就看看照片,和家人朋友聊聊天,写篇日记,心里自然也会舒服些。有时,一个人走在寂静的夜晚里,寒风似乎也在嘲笑我的孤独,毫不客气地打进我冰冷的身躯。此时,总会想起家里的热水澡,母亲热腾腾的拿手好菜以及那充满着暖意的,家。

转个身,才发现原来我还身在那遥远的国度。

人嘛,总有一天会长大,总有一天得离开温暖的被窝,面对生活的考验。只是,在外头生活了这么久,遇到难题时我还是会不经意的想起身边最亲密的他或,她。

如果你问我在这3.65个一百天里学到了什么,我会沉思两秒,然后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学到了最多的,莫过于两个字---‘珍惜’。

来到了印度,才发现原来马来西亚是那么的好;来到了异地,才发现原来家是那么的温暖。每天上课前,我都会到附近一家早餐店享用早点。吃着沾满咖喱的印度煎饼,我总会不经意的忆起家里的家常便饭。对吃还蛮有一套的我,以前总觉得家里的饭菜就是没有外头的山珍海味可口。直到我离乡背井,远赴异国求学,三餐都被迫在外头解决时,才明白原来那股家乡味虽然不那么美味,但是那温馨的味道相信就连世界顶级的厨师也没能烹调出。

人总是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这道理非得发生在你身上才能让你彻底的明白。这3.65个一百天,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也让我明白了原来我拥有的是那么的多。停止抱怨,开始珍惜,美好的生活从这一刻开始。

‘第几个一百天,还是很有感觉。。。。’

听着JJ的歌,嘴角不自觉地跟着哼唱起来。

我想JJ唱得好对,不管过了多少个一百天,我想我还是会对这个拿走了我很多但是却也让我带走了不少的城市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再过多3.65个一百天,我在这里的生活就要画下圆满的句点了。先在这里说声‘再见了manipal,一个我未来即将会很想念的城市’

我们的故事才正要开始呢。

晚安。





三猫酷   

《我想,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自己》


我是小聪,小学生。
大人常说,只要努力用工,一定就会考到好成绩。
我听了他们的话,努力用工,希望下次考试别再吊车尾。
结果,成绩出来了。我还是拿了和之前一样那么不起眼的分数。
努力用工,可能不适合用在我身上吧。
我想,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自己。


我是阿德,清道夫。
有时会看见新闻,说着地球的哪一端有人幸运地在垃圾堆中寻获黄金,宝藏。
突然我感觉到一丝希望,希望有一天能摆脱与垃圾共存的生活。
日复一日,黄金没找到,’黄金‘倒是处处可见,臭气熏天。
日子久了,我也慢慢看淡了。
清道夫,应该就是我的宿命吧。
我想,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自己。


我是伟成,打工族。
朝九晚五的生活,搞得我人生似乎只剩下黑白两色。
加班的夜晚,更是少不了寂寞和疲劳的陪伴。
曾经,我也有过梦想。
梦想当个大老板、当个创作人、当个流浪者。
只是,梦想的有效期,在我明白社会生存法则前,逾期了。
然后,我就踏上了打工这条不归路。
梦想?算了吧。
我想,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自己。


我是小花,邻家少女。
隔壁家的智康好像和她在一起了。
论样貌、论身材、论学业,我没有一样比得上她。
也难怪智康会选择她。
我只是一个暗恋了3年的无名小卒。
带着满满的祝福,我看着他和她追逐他们的幸福。
我呢,就暂时让韩剧里的男主角代替智康在我心中的位置。
应该,行得通吧。
我想,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自己。

无论如何,我必须接受这样的自己。




后记:


《我想,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自己》这篇文章的灵感是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突然来的,所以可能包含了很多负面的文字,就大家多多包涵啦!


人生吗,在接受了自己的不完美、接受了世界的残酷、接受了社会的不公、接受了这一切一切之后,能做的可能就是让自己继续进步、继续保持正面和积极的心态。


共勉之!!